4月16日,为扎实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宋之友带领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李宇、王保康一行深入白河,对白河检察院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及“生态检察汉江行”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陈祖安及民行部负责人陪同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汉江支流白石河、红石河流域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白河县城饮用水源地取水点的配套设施进行检查,以及对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查看。随后,检查组沿汉江(白河段)逆流而上,深入国道改线项目工程、麻虎水电站施工现场,及沿江生态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汉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严厉打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二是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在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三是检察机关要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白河县检察院陈祖安同志表示:要以市院督导检查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措施,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扎实开展“两个专项”行动,为守护好汉江良好生态环境,助力“一江清水送北京”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薛滢
编辑:李思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