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对象
(一)招聘人数。名。
(二)招聘对象。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和职数见附表一《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我县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年应届未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相关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3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
(三)各类证件要求。相关岗位所需证件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三项目”人员要求。根据鄂人〔〕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年8月31日止,“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享受“加分”政策。
(五)“以钱养事”人员要求。相关岗位面向“以钱养事”人员招聘的,须提供县财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年8月21日8:30至27日18: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请考生提前报名。建议考生选用台式电脑(禁止用手机)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由保康县人事考试院对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方法。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年度招聘公告》以及《岗位一览表》所规定的有关要求,包括:岗位、岗位代码、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从业资格、退役证、专业工作经历、“以钱养事”以及其它岗位所需的条件等。然后登陆保康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