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全媒体见习记者刘远方通讯员欧阳智慧敦碧星)出租QQ号,10元一天轻松赚钱?当心,你可能成了诈骗分子同伙!11月23日,保康县马良镇一名15岁男孩,因出租自己的QQ号赚钱,从而“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调查。
7月18日,15岁的晓禹(化名)在家上网时,看到一条“花两分钟轻松赚钱”的消息,点进去看到“QQ租号、10元一天”“不需要费用,每日一结”等广告。想到坐在家里就能轻松赚钱,晓禹便联系对方,并将自己的QQ账号和密码发了过去。
当天,对方成功登陆QQ后给晓禹转来10元。半个月后,对方又转来元。后来,晓禹好几天没收到对方支付的报酬,线上联系也没人理睬。当晓禹打算通过手机验证的方式收回QQ时,却始终无法登录,显示“该用户涉嫌诈骗,已被冻结”。
11月23日,保康县公安局马良派出所民警配合辽宁省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民警,找到了晓禹接受讯问。当得知犯罪分子利用其QQ号涉嫌诈骗他人元的犯罪事实后,晓禹及其监护人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后悔不已。
经过取证分析,晓禹对诈骗分子的诈骗行为并不知情。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保康警方提醒,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层出不穷,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时刻保持警惕,不要将自己的QQ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