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规范城区行车秩序
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保康警方决定在保康县城关镇河西一桥桥头环城路路口、环城路紫薇桥头、河西高速路口、河西保宜路口、紫薇桥头等交通主要路口安装使用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设备。
不要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目前,设备并网调试已经结束,将于年12月7日正式运行。即日起7日公示期满后,交通违法行为将自动录入交通违法系统。
在各交通路口,要注意观察并减速慢行。
保康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城区交通秩序。
城区安装使用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公示
编辑:欧阳智慧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