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于5月22日举行,成绩已在网上公布。根据《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开考比例有关要求,确定面试入围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复审地点为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服务大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且无正当理由并不主动联系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取消、核减和放宽招聘的岗位
根据《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达不到开考比例且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竟争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岗位见附件3《招聘取消、核减、放宽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应当由考生本人到场,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要提交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式样见附件3),受委托人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件。
(二)资格复审须提交审核比对以下材料(证件)的原件(原件现场退回),提交复印件一套:
①笔试准考证;
②二代有效身份证;
③户口簿(仅指报考资格条件有户籍要求的提供);
④毕业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学位证书;
⑦其它证书、证件(仅指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执业或执助医师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士兵退役证等);
⑧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仅指报考资格条件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由原工作单位近期开具的并盖章)。另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单据、工资发放凭证清单三项材料其中一项即可;
⑨同意报考证明(仅指保康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发送至资格复审工作人员。
(五)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将须提交的材料(A4幅面)按第(二)项内容序号顺序装订成册,其中开具的书面证明应为原件。
(六)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保康人事考试网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查阅,保康县人事考试院将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若联系不上考生,将进行依次递补。根据成绩排名可能递补人员,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因联系不上考生而错过资格复审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及聘用全过程,凡是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书、证明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缴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每人须缴纳面试费50元,请自备现金现场缴费。
六、防疫有关要求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