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保康县检察院技术部门利用无人机航拍为检察办案提供协助,飞行严格落实了高检院、省院关于无人机飞行审批报备制度。
该院将对办理的一件红色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整改“回头看”,3月23日,第二检察部与技术部门对接后,技术检察干警第一时间向市检察院报送无人机飞行计划,在得到同意批复后,又迅速和当地航空管制机构进行报备,详细汇报飞行地点坐标、飞行高度、飞行半径及飞行时间,在飞行前1小时、飞行开始及结束时再次向航空管制机构进行报备。
“现在无人机飞行有严格的审批制度,整个流程审批下来也需要一定时间,为了更好地服务检察办案,技术部门就会提前做足准备,给审批留出时间,助力检察办案质效提升。”该院党组成员、司行局长陈勇介绍。
近年来,为满足检察办案需求,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利用无人机航拍进行取证勘验,切实为检察办案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强技术支撑。无人机的快速普及,也带来安全、泄密的隐患,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该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无人机飞行相关条例,严格落实高检院、省院相关要求,做到合法、规范飞行。
据悉,保康检察院为了给“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插上更远、更稳的“科技翅膀”,选派了一名技术骨干参加了无人机驾驶培训并取得飞行执照,并制定了单位无人机管理制度,让机制为无人机“保驾护航”,确保飞行不偏离“航线”。
来源:陈朝晖
编辑:保检新媒体工作室
审核: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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