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重磅消息公布!
这一次
全国都在叫好!
高空抛物
终于有得治了!
最高法: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据央视新闻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做出了具体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高空抛物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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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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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新闻一出,全国燃了
这“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有法可依
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那些素质低下的高空抛物者
以后你再动手,等待你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为什么大家一致拒绝高空抛物?
当然是因为它伤人太甚!
昆山论坛网友一次次曝光
自己家小区里这些画面
每次看到都会令人愤怒不已!
发生在昆山这一幕幕!众人怒了1绿地21新城据昆山论坛网友“sco-yung”发帖爆料:本人住绿地21新城一楼,晚上下班回家发现家里阳台的阳光房顶篷如下图片,气的无法忍受,楼上人什么都往下扔,第二天一大袋垃圾又扔下来!
玻璃顶砸穿了
用过的电器竟然往楼下丢
2枫情佳苑据昆山论坛网友“蓝色星海”发帖爆料:曝光昆山张浦枫情佳苑一没素质的人家,每天都会把不脱水的衣服挂出来滴水,从来不看楼下是否有被子晒外面,喝的茶也随便从楼上倒下来,不管楼下有没有行人走路!厨房那边更是鸡蛋壳、不吃的水果、死掉的鱼黄鳝也往下扔。后续抓拍上照曝光,希望能借助舆论让这家素质提高!
3东城蓝郡据昆山论坛网友“没落的心”发帖爆料:9月14号晚上约7点,东城蓝郡30栋6楼的那位女士,你拿着扫把簸箕往楼下扫碎玻璃的样子真丑!近期到处都在宣传禁止高空抛物,难道你就没看到过?随意往楼下丢碎玻璃砸到人怎么办?楼下的车砸了你会赔吗?碎玻璃扫到马路上扎了别人怎么办?直接往楼下丢,你这素质真堪忧!
4阳光水世界据昆山论坛网友“发现”发帖爆料:昆山阳光水世界三期13栋6**室多次高空抛物,一麻袋一麻袋往下砸,这么危险的事情,危害公共安全了,难道还要大家忍耐吗?
5华城美地据昆山论坛网友“rxcq”发帖爆料:本人今年年初在华城美地内街租的店面,没有得罪过任何人,上次楼上倒水下来淋到我同事,之后又有很多次高空抛物下来,没有曝光。8月27日,同事在楼下被楼上扔下来的水果砸中!本想退掉店面无奈合同没到期,我们就只能忍受天天从楼上扔东西下来吗?坐标华城美地南岸9号楼!
在昆山论坛网友的爆料中
一个个小区被点名
往楼下丢垃圾、丢泥巴、丢铁管……
某些人的素质简直没有语言可以形容
跟这样的人做邻居
昆山论坛网友们只能表示两字:
呵呵!
大家纷纷出主意,真该管管这些人了!
工兵:高空抛物应该入刑!zrj:高楼抛物真让人胆战心惊,建议每栋高楼中的老老少少在派出所预留指纹建立档案,发现有抛物就提取抛物上的指纹,即使有可能还是查不出但对高楼住户也有威慑作用。冬天没有雪:太可恶了,这种人应该抓起来好好教训。专家有话要说:估计脚断了,一个个都不能下楼。断桥残雪hs:高空抛物很危险,这种人就是垃圾。青春是首歌:针对高空抛物,看来只能安装摄像头了。天边的云彩:确实要想办法处理,等砸到人了就晚了!kb君还能说什么呢
无数血淋淋的案例时刻提醒着
我们一定要杜绝高空抛物的陋习
砸死人并不是一句空话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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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道德管不住你们的手
那就让法律来
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
今后谁再高空抛物,必将受到严惩!
保康所有人
请牢记,请扩散!
那些高空抛物的人
请你做个人吧!
来源:央视新闻、网友爆料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