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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方评估组到保康开展全国法治人社示

发布时间:2023/4/13 13:30:22

9月21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林莉红一行4人到保康县人社局开展“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单位”创建核查评估工作。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宋嵩,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富等陪同参加活动。

核查评估组以集中座谈、实地走访、案卷评查、笔试考核、材料核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县人社局“法治人社”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量化打分,确保申报对象符合示范创建要求、申报材料真实。

核查中,评估组对照法治人社示范创建评估指标责任分解表对县人社局全国法治人社创建申报资料、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资料、工伤认定案卷、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卷等进行认真核查。还深入县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大厅、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实地了解保康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等情况。

核查评估组认为,保康县人社局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成效显著。一是法治人社建设氛围浓厚,法治、普法阵地内涵丰富,富有特色。二是县级人社公共服务大厅、县仲裁院建设标准、规范,基础设施完善,工作方法创新,积累了不少好经验。三是运用的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和襄阳市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系统建设数据丰富、简单适用、操作方便。四是普法机健全,形式灵活多样,贴近民生普法,效果明显。

核查评估组要求,保康县人社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在监督企业依法用工和落实参保政策等方面下足功夫。要进一步抓好法治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行使规范化、公共服务标准化。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社会各界知法、守法、用法能力。

本次检查旨在通过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完善举措,确保“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单位”各项目标任务在基层落地落实,为全国法治人社建设再添新举措、再上新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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