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鄂检十条”发布以来,保康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服务非公经济、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监督工作,为保康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丰源肥业有限公司年生产磷肥有机肥5万吨,为当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30多个,是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忠良定点包保联系企业,每年他都会抽出时间到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年,老河口一家企业欠丰源肥业有限公司货款3万元,长期无法收回。王忠良得知情况后,积极与老河口相关部门联系,及时帮助企业收回了货款。
“鄂检十条”出台后,县检察院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对一”包保机制,对非公企业开展精准服务。县检察院实行每名党组成员包保3家非公企业,每名员检察官联系一家企业,每名党组成员和员检察官每年3次到企业走访,解决企业所需。
据统计,县检察院已先后走访企业85次,召开座谈会26次,向企业派遣法律服务联络员8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所思所盼,为企业发展、科技创新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提升效益。
在办理案件中,该院审慎对待涉及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案件,充分听取多方意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近年来,县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危害非公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刑事案件27件45人,批捕10件14人,起诉17件31人,发出检察建议4件,为保康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全媒体记者章毅
通讯员姜建伟吴勤
编辑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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